竞买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福田牌BJ1036V4AV5-K1载货汽车的拍卖公告(二 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9年01月18日10时至2019年0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1,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田牌BJ1036V4AV5-K1载货汽车
车辆颜色为银色,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为LVAV2ARB7EE299238,发动机号为E09473,合格证日期2016年06月22日,燃油种类为汽油/天然气,排量1998ml,该车辆排放标准为国Ⅳ标准,不能在特定区域内落户,转向形式为方向盘,截止2017年10月25日时点,评估车辆已停放年限为1年4个月。(具体以实车为准)。本院拍卖车辆以现状为准,不做任何质量问题担保。费用情况不详,竞买人需慎重介入,风险自负。评估价为37357元。
本次起拍价:29886元;保证金:2988元;增价幅度:597元。
特别提醒:竞买人务必于交纳保证金前咨询本院,否则风险自负。
1、该拍卖标的为未注册登记车辆,无法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天津小型轿车增量指标,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及环保部门。
3、该车环保标准GB18352.3-2005国IV,该车辆在部分地区可能无法注册登记,竞买前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及环保部门。
4、该车辆不提供购车发票,竞买人需慎重考虑,由此产生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01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时间:自2019年01月09日起至2019年01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原罚款、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01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01月28日1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84488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7831718、022-27831778
监督电话:022—2783155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7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