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慧博云通
股票代码:30131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 11 号 2 幢 2 楼 211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杭州市上城区比胜庙巷 4 号 2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安华北路 3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安华北路 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青岛翊芃友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京东路 118 号 17 层 303 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京东路 118 号 17 层 30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楼 21 层 21 内 2102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10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慧博云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在本文中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慧博云通、公司、上市公司 指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杭州钱友 指 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友财汇赢 指 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翊芃友财 指 青岛翊芃友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北京友财 指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绍兴友财汇赢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
翊芃友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智新数质 指 济南智新数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一)
名称: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HYK0811
注册资本/出资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6-2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 11 号 2 幢 2 楼 211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杭州市上城区比胜庙巷 4 号 2 楼
登记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06-28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是否取得
序 境外其他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号 国家或地 兼职情况
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法定代表 行董事;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
人、董事 限公司董事长、经理;西安思
长、经 丹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理、实际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
控制人 司执行董事;北京二玩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二)
名称: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HY4Q2G
注册资本/出资额:42,966.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4-1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安华北路 3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安华北路 3 号
登记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4-14 至 2036-04-01
股东及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序 是否取得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号 境外其他 司兼职情况
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执行事务
事;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执
合伙人的
行董事;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
法定代表
限公司董事长、经理;西安思
丹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经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
理、实际
司执行董事;北京二玩科技有
控制人
限公司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三)
名称:青岛翊芃友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46208191F
注册资本/出资额:1,85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6-1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京东路 118 号 17 层 303 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京东路 118 号 17 层 303
号
登记机关: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06-16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是否取得
序 境外其他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号 国家或地 司兼职情况
区居留权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
执行事务
司执行董事;北京友财投资
合伙人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
法定代表
人、执行
限公司董事;苏州建赢友财
董事、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际控制人
事;北京二玩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四)
名称: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海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0253342C
注册资本/出资额:6,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1-2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楼 21 层 21 内 2102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102
登记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01-27 至 2040-03-05
股东及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是否取得
序 境外其他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号 国家或地 司兼职情况
区居留权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
法定代表 司执行董事;北京友财投资
人、董事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
理、实际 限公司董事;苏州建赢友财
控制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北京二玩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杭州钱友及友财汇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友财;翊芃友财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建赢”);谢海闻先生
为北京友财及苏州建赢的实际控制人。杭州钱友、友财汇赢、翊芃友财及北京友
财互为一致行动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会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的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杭州钱友、友财汇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盎泽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盎泽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杭州钱友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盎泽基金转让 20,02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5.01%。上述协议转让的每股价格为 15 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028,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6%。截
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权未过户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协议》,杭州钱友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智新数质转让 1,71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4.27%,友财汇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智新数质转让 3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5%。
前次协议转让(详见公告 2024-052)及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股将减少至 16,928,103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减少至 4.2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7,475,000 4.37 375,000 0.09
杭州钱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75,000 4.37 375,000 0.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友财汇赢 合计持有股份 14,299,100 3.57 11,299,100 2.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99,100 3.57 11,299,100 2.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3,566,503 0.89 3,566,503 0.89
翊芃友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66,503 0.89 3,566,503 0.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687,500 0.42 1,687,500 0.42
北京友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7,500 0.42 1,687,500 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
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股份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二)标的股份
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1”)转让给乙方,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27%;
甲方 2 将其持有目标公司股份中数量为 3,000,000 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
简称为“标的股份 2”,
“标的股份 1”、
“标的股份 2”合称为“标的股份”)转让
给乙方,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5%。乙方同意受让前述标的股份。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2%。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
转让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除权规则作相应调整。
(三)股份转让
让所需审批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甲方所提交审批材
料被深交所审批通过,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指目标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等类似文件,以下称为“合规性确认文件”)且收
到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的部分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双
方配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上海分公司,以下称为
“中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协议第四条约定收到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完成。乙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目标公司《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和权
益,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职责。
要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审批材料、在过户登记文件上签字/签章、取得本次
股份转让的内部授权等。
(四)转让价款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0%确定,即 14 元/股,标的股份 1 对应的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239,4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玖佰肆拾万元整),标的股份 2
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2,000,000】元(大写:肆仟贰佰万元整)。
(1)本次股份转让根据第三条约定取得深交所的合规性确认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20%,即乙方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
【47,880,000】元(大写:肆仟柒佰捌拾捌万元整),向甲方 2 支付人民币
【8,400,000】元(大写:捌佰肆拾万元整);
(2)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标的股份剩余转
让价款,即乙方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191,520,000】元(大写:壹亿玖仟壹佰
伍拾贰万元整),向甲方 2 支付人民币【33,600,000】元(大写:叁仟叁佰陆拾
万元整)。
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甲方分红,则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扣除
标的股份对应的分红金额。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所涉之
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收取的税费,由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
承担。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由于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除股份转让款以外的所有税收和费用,凡
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则根据自行承担的原则处理。
(六)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拥有所需的权力或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及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
其他任何文件。本协议及任何该等其他文件生效后,将对甲方构成合法、有效、
具有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协议。
(2)甲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以下任何一项的规定,
也不会对以下任何一项构成违约,或触犯以下任何一项:
(a)甲方作为一方当事
人的任何重大合同,但甲方已经取得合同他方同意的除外;(b)任何中国法律,
或对甲方或其拥有的任何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仲裁庭、政府或政府性机构
发出的任何判决、裁决或命令。
(3)甲方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了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理解本协议签署
后的法律后果,其系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签署本协议,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
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无权处分、无权代理等意思表示瑕疵。
(4)截至股份转让完成之日,甲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不受
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益或第三人权利的限制,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
纠纷。
(1)乙方拥有所需的权力或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及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
其他任何文件。本协议及任何该等其他文件生效后,将对乙方构成合法、有效、
具有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协议。
(2)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以下任何一项的规定,
也不会对以下任何一项构成违约,或触犯以下任何一项:
(a)乙方的章程、营业
执照或其他类似的组织性文件;
(b)乙方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合同,但乙
方已经取得合同他方同意的除外;
(c)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对乙方或其
拥有的任何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仲裁庭、政府或政府性机构发出的任何判
决、裁决或命令。
(3)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了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理解本协议签署
后的法律后果,其系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签署本协议,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
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无权处分、无权代理等意思表示瑕疵。
(七)违约责任
化之情形外,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约
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
实现本次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成本费用)、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
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超过该笔应付款项截止期限仍未能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应当在逾期 5 个工作日
内补正该等违约行为,若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仍未能补正,则甲方有权解除协
议。
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
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的 5 个工作日之内,未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相关
事宜或导致甲方股权转让事宜办理未通过,甲方应当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补正该等违约行为,如补正期限届满仍未能补正的,则乙方有权解除
协议恢复原状,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
方损失的计算标准,自补正期限届满之日起,以甲方应退还金额为基数,每逾期
一日,按照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八)保密条款
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
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条款均有效。
(九)争议解决条款
各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内地法律。本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
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认可并同意选择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
的法院进行起诉。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公章之日起生效。
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
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力。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友财汇赢于 2024 年 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累计减持 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万股) (元/股) (%)
友财汇赢 大宗交易 25.00 20.00 0.062
太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盎泽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杭州钱友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盎泽基金转让 20,0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5.01%。上述协议转让的每股价格为 15 元/股。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
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权尚未完成过户。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入和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翊芃友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慧博云通 股票代码 301316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
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
和街道粮站路11号2幢2
企业(有限合伙)
楼211室
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
企业(有限合伙) 昌街道安华北路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
名称 青岛翊芃友财股权投资合伙 注册地
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京东
企业(有限合伙)
路118号17层303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路20号楼21层21内2102
单元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否 ? 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17,475,0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4.37%
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4,299,100股
持股比例:3.5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566,503股
持股比例:0.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87,500股
持股比例:0.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7,100,0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4.27%
变动后持股数量:375,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3,000,00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减少):0.75%
股份变动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11,299,100股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2.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 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有权益的股份变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会根据自
是否拟于未来12 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个月内继续增持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友财钱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翊芃友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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