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acteristics,dynamics and impacts of transnational marriage-based immigrants in the perspective of borderland administration: A case study in two border counties of Yunnan province
【摘要】通过对云南两个边境县的实地调查发现,跨国婚姻移民现象正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不仅数量增长迅猛,地域空间扩大,而且族际通婚比例快速上升。深入挖掘其形成的内在动力,发现其更多是受到民族国家制度与政策差异、市场经济牵引等现代因素影响。随着跨国婚姻移民现象的普遍化,其对边境治理的影响日渐深入,既有负面的,更有积极的。只有理性客观地看待这一现象,才能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完善的边境跨国婚姻移民治理体系。
【关键词】跨国婚姻; 跨国婚姻移民; 边境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边境日渐成为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战略延伸地带,边境治理也因此愈发受到学术界关注。跨国婚姻移民问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引起广泛讨论的。目前看来,有的学者注重从人类学、民族学角度展开研究,其代表者如周建新、潘艳勤、范宏贵、王越平、郑宇、王晓燕、罗文青等,他们普遍是从文化视角切入,对跨国婚姻的文化成因以及引发的社会适应等做过分析。有的学者从社会学角度展开研究,如周建新等,重视考察边境跨国婚姻家庭的社会处境。有的则从法学的角度展开研究,比如张金鹏、金治泉、王晖、黄家信、李碧华等,重视从婚姻法、国籍法、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分析跨境婚姻面临的法律困境,并就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探索。还有的从国际关系角度展开研究,如党晶就论述了跨境非法婚姻移民可能引发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这些研究成果的取得对我们深入理解和探究跨国婚姻移民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但从目前来看,既有的研究成果主要还是从消极防卫、社会稳定、社会风险等维度切入分析的,这使得边境跨国婚姻移民被无形之中笼罩在了社会的灰暗角落,有的学者甚至不加考证就推定跨国婚姻移民与跨境贩毒、艾滋病传播等紧密相关,这在很大程度上将这一群体置身于一种 “污名化”的社会语境中。加上部分媒体的渲染,如越南新娘集体出逃等负面报道,更给这一群体蒙上尘垢。实际上,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产生的影响并非仅仅是负面的。
为了更加全面而真实地弄清事实,并从学理上对这一现象做出解释。笔者重点选取了地处云南边境的 J 县和 H 县作为调查对象,于 2016 年 7月到 8 月期间,通过实地调查、个别访谈以及文献资料收集等方式,深入挖掘边境跨国婚姻移民的特点和趋势,探究其形成的动力机制,客观分析其对边境治理的影响,力求在此基础上,得出正确的结论。
J 县地处云南省沿边开放的前沿,南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 112. 39 公里,总面积 6959 平方公里,是参与中、泰、缅、老澜沧江 - 湄公河次区域国际合作经济区计划的中心城市。截止 2015 年 12月,跨国通婚达 684 对,其边民通婚主要集中于毗邻缅甸的勐龙镇、景哈乡两个乡镇。 H 县位于云南省南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街省老街市、坝沙县、猛坎县毗邻接壤,山水相连,国界线长193 公里,国土面积 1332 平方公里。截止 2016 年7 月,当地边民与毗邻国家通婚的有 734 对。
二、边境跨国婚姻移民的主要特征
随着我国边境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跨国婚姻移民变得更加普遍和频繁,并逐渐呈现出了许多亟待关注的新特征,这些新的特征明显地区别于传统社会形态下中国与缅甸、越南、老挝等毗邻国家的婚姻形态,从而逐步将跨国婚姻移民问题凸显为边境治理的一部分。
(一) 外籍妇女单向流入为主
虽然在我国东北边境存在大量朝鲜族等跨界民族外迁通婚现象,但随着中国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大量惠农政策、边民优惠政策、民族优惠政策的推进,边境民众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由此导致大量邻国的女性纷纷迁入我国通婚,成为边境社会的跨国婚姻移民。
据 J 县公安局的初步统计,该县边民通婚人员共计 684 对,其中与我国居民婚配的外籍人员中,男性为 38 人,女性为 610 人,以毗邻国家缅甸为主。在毗邻越南的 H 县,截止到 2016 年 7 月底,据不完全统计,该县有边民与越南籍人通婚共计734 对,其中与中国婚配的男性为 2 人,女性有732 人。显而易见,在我国边境地区发生的跨国婚姻主要以毗邻国家的女性嫁入我国为主。
(二) 数量增长迅猛
边境跨国婚姻的数据处在不断变动之中,是一个增长很快的群体。在 H 县获得的数据也非常明显地显示出这一特征。截止 2016 年 7 月,通婚同居不到三年的有 369 对,三年到五年之间的有 214对,六年到十年的有 97 对,十年以上的有 54 对。为了更加直观地呈现这一发展趋势,笔者对 J县桥头乡跨国婚姻移民数据进行了梳理,截止2015 年 7 月,桥头乡已经备案登记有确切结婚时间的跨国婚姻移民数量是 267 人。从数据上显示,1990 年只有 4 人,1995 年共计 7 人,2000 年则上升到 26 人,2005 年人数高达 71 人,2010 年快速飙升到 167 人,到 2015 年 7 月攀升到 267 人。其呈现的样态如图标 1 所示,它明晰地反映出近年来跨国婚姻移民人口规模正在快速扩大。
(三) 地域空间不断扩大
跨国婚姻移民的地域空间范围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方面是在通婚圈的变迁中,越来越多的外籍配偶的来源地或者家乡距离边界的距离进一步扩大,如在中缅边界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的龙安村,自 2009 年至 2013 年间先后缔结跨国婚姻共计 19 户,其中 15 户的外籍配偶都是来自远离中缅边界线的缅甸村寨。
另一方面,外籍配偶通过通婚迁入的地域范围逐步从边境乡镇向内地扩散。在 H 县,远离边境的老范寨乡现在已经有 8 人与越南籍女性通婚,莲花滩乡已有 14 人与越南籍女性通婚。部分学者在云南省保山市调研时也有同样的发现,长期以来,边境跨国婚姻发生的地域范围主要限于保山市所辖的边境乡镇区域,但这些年来,远离边界线的内地的跨国婚姻移民数量急剧增长,覆盖范围更广泛。目前,保山市所辖的五个县区都有分布,尤其是腾冲和龙陵两县,且两县所辖乡镇中边境乡镇跨国婚姻的数量还不如其他乡镇多。
(四) 族际通婚比例快速上升
传统意义上的跨国婚姻基本上都发生在民族内部,是族内通婚。但是,这种基于民族认同而建构起来的婚姻关系正受到新的挑战,尤其是民族国家建构发展起来以后,国家的意义逐渐深入到跨界民族的日常生活中,理性和过更好生活的愿望开始影响更多人的通婚选择,甚至这种选择在一些地理空间范围内已经突破了民族的界限。于是,这些年来,在跨国婚姻移民中族外婚配的比例正在快速上升。比如在云南省保山市,传统的跨国婚姻主要发生在边境乡镇的傈僳族之间,主要是族内通婚,异族之间的通婚比例是很少的。但是,如今一些边境地方跨国婚姻中的族外通婚现象已经非常普遍,有的地方异族间通婚比例还远远高于族内通婚。以保山市腾冲县明光乡为例,该乡跨国婚姻外籍人员 151 人 (女性 145 人,男性 6 人) ,傈僳族内通婚仅为 26 人,仅占跨国婚姻家庭的17% ,而傈僳族嫁入我国通婚的对象绝大部分都是汉族。
(五) 通婚年龄结构呈现低龄化趋势
历史上的跨国婚姻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大龄青年群体中,可是最近一段时间,跨国婚姻的年龄越来越提前,呈现出男女双方都达不到结婚年龄就结婚的趋势。特别是嫁入我国的跨国婚姻移民,大量未成年外籍女性嫁入我国,早婚、早育现象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年龄须分别达到 22 周岁和 20 周岁,但据 H县民政部门反映,嫁入 H 县的越南籍女性,结婚时不足 18 周岁的居多。实际上,很多 “婚姻贫困”的边境山区家庭娶亲的危机意识增强,加上边民通婚难以管控,使得一些未婚男子在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就迎娶了外籍女子,导致了跨国婚姻移民中婚配人员呈现低龄化的趋势。
三、边境跨国婚姻移民形成的动力机制
生活在边境社会的人们多与毗连国家的民众一衣带水、山河相连,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仅往来频繁,也在交往交流中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和民族习俗。尤其是在农业社会,这种特定的地域条件和彼此间的文化认同,成为他们结成连理的社会基础。目前,国内关于跨国婚姻形成的动力机制的分析,也多是从地缘上的接近、民族文化的认同、亲缘纽带的牵引等传统性因素进行分析,深究起来看,这些要素其实只是构成了跨国婚姻移民的基础性、传统性的条件,并不能从本质上揭示这种婚姻关系形成的特殊机理,也无法解释最近一些年,特别是上个世纪 90 年代以来跨国婚姻移民呈现出来的新趋势和特点。实际上,自 90 年代以来,民族国家制度及其政策对边境社会的影响日渐深入,中国与毗邻国家的政策差异正逐步从政治领域渗透到社会生活当中,跨国婚姻移民现象也深受这一政治因素的影响。
(一) 民族国家制度及政策差异
在传统社会,边境居民与毗邻国家民众之间的交往与内地居民之间的交往并没有较为具体和实际的差别,国家的意义和影响并没有在其民间往来中具体地显现出来。而在民族国家时代,随着民族国家制度及政策逐步从内地建构并延伸到边境地区,边境居民的国民身份意义日趋突显,边境居民的日常生活与民族国家制度及其政策的关联更加紧密,其与毗连国家民众之间的交往也因此而受到巨大影响。
回顾新中国以来跨国婚姻的历史,我们就能深刻地感受到民族国家制度及其政策差异性在其中发挥的具体影响。它大概经历了这样几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边民外流为主的跨国婚姻时期。该时期主要是由于上个世纪 50 年代到 70 年代,我国大规模推行 “人民公社化”“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运动,导致大量边民外流。比如在 J 县,50、60 年代当地傣族群众为了躲避政治运动的迫害,有整村群众外迁境外的情况出现,在大量外迁的中国边民中,有的就与邻国通婚,成为异国的跨国婚姻移民。
第二阶段是双向流动时期。主要是指改革开放以来至 90 年代末,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边境民众生活条件获得极大改善,不仅大量外流边民回归,而且邻国的女性也纷纷嫁入,比如在J 县,由于毗邻的缅甸掸邦第四特区在 80 年代时的战事连年,人口急剧下降,有大量人员迁入我国。其中部分妇女进入我国投亲靠友、组建家庭的现象增多,从而使跨国婚姻移民呈现出双向流动的样态。
第三阶段是大量跨国婚姻移民迁入时期。主要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的这段时间,随着中国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的牵引,使边境民众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由此导致大量邻国的女性纷纷迁入我国通婚,成为边境社会的跨国婚姻移民。在云南 J 县景哈乡莫南村曼伞囡新寨,全村67 户 228 人都是哈 尼 族 (在缅甸被俗称为 “阿卡”) ,据景哈乡派出所提供的数据,曼伞囡新寨与缅甸籍女性通婚人数有 11 人,这些缅甸籍女性之所以嫁过来,村主任的理解主要是: “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条件比周边的缅甸村寨好,特别是近年政府对农村的政策放宽,境外的许多村民来到我们这里 (走亲戚) ,有些女性就嫁到这里了,她们很多清楚自己是属于哪个国家,但只要哪国政策好,她们就往哪里走。她们嫁到我们这里,在村里居住、生活不受任何限制,村民们把她们看成是本村人一样对待。”
不仅如此,随着我国民族国家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边境社会持续保持稳定,这一政治上的优势也成为部分毗邻国家女性向往的充满希望的沃土。笔者在 J 县勐龙镇勐宋村就访谈过当地一位缅甸籍中国媳妇,下面是访谈记录:
问: 你们是自由恋爱的还是经人介绍的呢?
答: 别人介绍的
问: 为什么想到嫁到这里来呢? 现在办结婚证很难。
答: 你们这里好,我们那边经常打战,家里有男人又要服兵役,种田要交税,生活条件也不好,你们这里又不打战,种田还得钱 (政府的补贴) ,我们村都有好几个嫁到这边的。
在我国毗邻缅甸的边境地区,由于缅甸政局持续动荡,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人们生活难以保障,而且还有承担服兵役、高额税负等义务,以致其难堪重负。相比较而言,与之相邻的中国则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健全。如是,很多毗邻国家的女性陆续流入我国边境一带投亲靠友,并经过亲人、朋友介绍,嫁到中国。
(二) 市场经济尤其是经济理性的驱动
跨国婚姻数量的迅速增长也受到了市场因素的深刻影响。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沿海、内地与边境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城乡之间的不平衡特征也较为明显,由经济发展差距引发的生活水平的差距也十分明显。在追求过较为富足生活的经济理性的驱动下,大量边境乡村的民众涌入内地或边疆城镇,由于男性与女性在城市或者外地立足并组成家庭的成本差异,使得大部分女性较为便利地在城镇及外地安身立命并结婚成家,而男性则因为其在城镇生存和发展则承担着更高的婚姻成本 (比如有较高的收入、稳定的工作、自己的房子等) ,这些来自乡村的男性因为受教育程度以及原始资本积累的不足,而使得他们中的大部分不得不回归乡里。
这样一来,就导致了大量边境乡村的女性外流,而男性的婚配需求的满足就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难题。下面是笔者与 H 县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的访谈记录:
问: 为什么边民跨国通婚增长得这么快?
答: 主要是男女比例失调。由于 H (县) 山区居民贫困面大,生存条件相对较差,本地的女青年不愿意留在本地成家,外地女青年不愿意嫁入,适龄女青年外流多。并且,随着当地农村劳动力输出力度加大,大量女青年外出打工就业,在城里寻求新的生存环境,不愿返回农村,造成当地同年龄段的男女比例失调,促使男青年到境外寻找结婚对象。
不仅如此,与之相毗连的大部分国家边境民众的经济发展条件都与中国有一定差距,这就使得我国边民在国内婚配深受 “婚姻挤压”效应的影响下,寻求通过跨国婚姻的方式满足其婚配需求。而毗邻国家的女性也在追求更为富足生活的经济理性的驱动下,选择通过跨国婚姻的方式来改变其生存处境。
如是,跨国婚姻的数量不仅急剧增长,导致其地域空间不仅从边境乡镇向内地辐射,而且有的甚至已经突破传统民族文化认同的因素,族际间的通婚数量不断增多,甚至在部分地区已经超过了民族内部通婚比例。下面是笔者与云南 H 县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的访谈记录:
问: 那为什么这些越南籍的女性愿意嫁到这边呢?
答: 主要是中国这边与越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导致越南边民流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H 县的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相对境外越南的农村有较大优势,特别是这几年惠农政策力度很大、扶贫力度也大,这边的生活条件要好得多,导致越南女性青年愿意到 H 县境内安家落户,就通过通婚的方式流入。
在 J 县的勐龙镇所辖贺管村委会的叭嘎村,该村与缅甸的南多新寨、南多老寨、二甲、坎巴老寨(属于缅甸第四特区) 相邻,最近的村寨之间只有3 公里的路程。这些年来,该地跨国婚姻频繁,当地村支书告诉笔者: “我们村这几年村民的生活好了,家家都种有橡胶树,有的盖了楼房,买了轿车,现在这里又有矿,家家都有些钱。和我们村相邻的四个缅甸寨子,至今还有两个村没有通电,居住条件十分简陋,村民都住在茅草屋里,一家紧挨着一家。家里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村民没有水田,在山地种些包谷、黄豆、稻谷,还有一些杂粮。虽然近年来也学着中国种橡胶,但是由于政局不稳,还是有不少妇女嫁到我们村,她们主要是通过走亲戚相亲,有的姐妹几个都嫁到我们这边了。”
的确,经济生活的差异直接牵引着我国边境地区不平衡的性别比例关系,从而寻求从毗邻国家补给。很明显,追求更好经济生活的朴素愿望是毗邻国家妇女大量嫁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动因。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上一些惠农政策的推动,边境民众的物质生活得到明显提高,地处云南边境 J 县的勐龙镇人均收入在 2010 年就已经达到4547 元。毗邻的缅甸掸邦第四特区,由于受到战争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前期粮食主要依赖进口,在实行休养生息和全免农村税费政策激励下,特别是中国实施替代种植合作项目以来,特区的群众解决了粮食问题,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人均收入仍不足 1500 元。
而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外溢,中国深入缅甸国土的人会逐年增多,由此带来的跨国婚姻现象还会进一步扩散。比如在 J 县勐龙镇,由于国内橡胶、茶叶、香蕉等经济作物的市场价值有很大的空间,境内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而毗连国家却有着大量廉价的土地资源,这就吸引了大量的中国边民源源不断地到缅甸去承包土地种植橡胶、茶叶、香蕉等农作物,这样一来,跟毗连国家之间的民间交往自然就更为普遍和频繁,也会吸引更多的男性与缅甸籍女性发生交往,从而组建家庭,成为跨国婚姻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边境跨国婚姻的形成除了受到其地域接近、民族文化认同以及亲缘纽带联系等传统性因素之外,更是深受民族国家制度与政策以及市场因素尤其是经济理性等现代性因素的影响,甚至现代性因素的影响力正逐步占据主导性地位。可以预见,随着中国民族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政策优势的进一步发挥以及国家经济福利的外溢,跨国婚姻所涉及的人口规模以及地域范围还会继续扩大,对边境治理产生的影响也会日渐深入。
四、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的影响
无论是从官方的报告还是从学术界已经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来看,对边境跨国婚姻移民多是从消极面向来审视,主要研究的是这一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甚至有时把与这一群体没有直接关联的社会问题,如艾滋病传播、毒品贩卖等都强加上去,以凸显问题的严重性,无形之中在一定程度上使一些不明实情者对这一群体产生 “污名化”的刻板印象。实际上,作为一种在现实上凸现出来的社会现象,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产生的影响是比较复杂的,既有负面的,也有正面的影响。
(一) 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构成的挑战
随着民族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纵深推进,国家治理的意义在边境社会进一步显现,国与国之间公民身份的差别化待遇以及由民族国家治理体系的差异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就会涌现出来。跨国婚姻移民也就是在这样一个社会场域中凸现出来,成为国家边境治理的一个难题。
1. 跨国婚姻家庭的社会处境堪忧
国民身份通常依托国籍身份获取。发生在边境社会的跨国婚姻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边民,这就意味着绝大部门跨国婚姻移民是无法取得中国国籍的。这也就同时意味着她们无法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各项惠民政策,其身处于边缘化的社会境遇中。笔者曾就此问题与 H 县政府办的一位公务员交流,他对此也持一致意见。下面是访谈记录:
问: 这些跨国婚姻移民没有获得合法的身份保障,影响还是很大?
答: 无中国国籍和户籍不利于嫁入中国的越南妇女的生产生活和权益保障。由于中国农村主要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经济,而越南妇女没有中国国籍和户籍,所以无权分田地,也就无法融入当地的集体经济从事生产劳动。“黑婚”与家境贫困的恶性循环。越南妇女的其他权益,比如医疗、保险、低保、人身安全、劳动力流动等一系列的权利都没有保障。
不仅如此,由于绝大部门边境跨国婚姻都是属于 “事实婚姻”,往往由于证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政策规定等原因导致其子女难以正常 “落户”,由此导致其子女难以享受到各种权益保障,尤其是受教育的权利,这就会弱化其子女的社会适应能力,贫困就可能会在代际之间传递。
民族国家是一个 “想象的共同体”,而这种对于民族国家的 “想象”,既需要观念灌输和仪式强化,也需要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来支撑。随着民族国家治理体系对边境社会的影响不断深入,生活在我国边境社会的人们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认同逐步增强。但跨国婚姻移民家庭则因其一方是外籍人员,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其子女也受到制度排斥,国民待遇难以获取,这就会加剧家庭的边缘化,这种因为家庭社会处境的边缘化导致的社会后果很可能引发其家庭成员的心理的边缘化,使其面临国家认同迷失困境,甚至引发其国家认同危机。其实,关于跨国婚姻家庭的心理边缘化及其认同危机,地方政府也感同身受。笔者在 H 县桥头乡调研时,当地一位政府官员就对此颇有感触,下面是访谈记录:
问: 您怎么看跨国婚姻问题?
答: 我乡与边民之间的跨境婚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手续; 嫁入中国边境的越南妇女没有中国国籍,也没有当地户籍,不利于中国家庭的稳定和生产生活。作为中国家庭的妻子和母亲,这些越南妇女没有中国国籍和户籍,生产生活限制很多,必然直接影响中国家庭的稳定,也影响家庭中的中国丈夫和中国孩子。作为中国家庭的重要成员,她们在国民身份认同方面出现危机,导致婚姻关系不稳定,家庭功能无法正常发挥,尤其是对跨国婚姻家庭子女的成长不利。它造成子女的心理负担,不利于子女教育,导致跨国婚姻家庭经济功能衰弱,从而给社会带来一些隐性危害。
2. 边境社会治理压力的加剧
跨境通婚往往受到毗邻国家之间不同婚姻管理制度的约束,而毗连国家婚姻管理政策差异性很大,很多政策缺乏对接,导致跨国婚姻很难通过便利申办结婚证,由此导致多数边民的跨国婚姻实际上都成为没有办理合法婚姻登记手续并领取结婚证的 “事实婚姻”。
不仅如此,在边境跨国婚姻普遍化的客观背景下,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婚姻管理难题。首先是早婚早育。很多嫁入我国的外籍女性都没有达到我国婚配年龄的标准,有的甚至不到 18 岁就已经生育; 二是重婚。一些嫁入我国的外籍女性在其国家已经结婚,有的还生育过孩子,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下,就嫁入我国,实际上就涉及到重婚问题,部分嫁入我国的外籍女性是已经结过婚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在笔者的实地调查过程中,就发现部分嫁入我国的外籍女性涉及重婚问题,在 H 县桥头乡就有多个重婚案例,有的甚至与我国边民结婚以后又生育了多个孩子; 三是骗婚。很多边境民众受 “婚姻挤压”效应的影响,迫切渴望能够找到婚配对象,这为很多人通过婚姻行骗提供了可乘之机。在 H 县桥头乡,笔者在实地调查时,就发现了有的家庭就因此而被骗取近万元的彩礼费; 四是逃婚。跨国婚姻多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缺乏法律保障,很多外籍妇女往往因为生活条件或者情感纠葛而离家出走。
此外,由于边境跨国婚姻移民的主要来源多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条件比我们相对滞后的毗连国家,比如与中国云南毗连的老挝、越南、缅甸等,随着经济理性对跨国婚姻驱动的影响日渐深入,很多周边国家的妇女为了改变生存处境都愿意嫁入中国,部分犯罪分子就可能利用这种心理将大量周边国家的女性诱骗到中国,甚至从事拐卖人口的非法勾当,这就会造成人口犯罪,对我国人口管理、人权保障等形成巨大压力。
(一) 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产生的正向功能
在实地调查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产生影响的过程中,笔者得到了与调研之初预想结果的不同答案,特别是对跨国婚姻移民的正向功能缺乏基本的判断,受到既有研究成果的影响,对跨国婚姻移民存有一定的提防心理,潜意识里是抵触的。但是,在基层社会进行实地调研过程中,才发现,原有的很多预想是经不起实际检验的。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产生的影响更大程度上是积极的、正向的。
1. 促进边境乡村秩序的稳定
在前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我国边境的很多乡镇,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男女比例失衡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大量男性都无法在本地娶到媳妇,婚配的需求难以获得满足,如果没有周边国家媳妇嫁过来的话,其后果是可以想象,不仅导致更多人游手好闲、酗酒闹事,还可能对乡村女性的安全带来威胁,乡村秩序也必然会受到严重冲击。下面是笔者在 H 县桥头乡老街子村 (该村共有 78 位越南媳妇嫁入) 调查时,与该村支部书记的一段对话的录音记录:
问: 你们村怎么那么多人娶了越南媳妇?
答: 村子里的女的要么去读书,读完书就不回来了,要么去打工,嫁到城里了,没有几个愿意回来的,山区太穷了,很多人娶不到中国媳妇就只要娶越南的了。
问: 您觉得村里娶了那么多越南媳妇是好事还是坏事?
答: 很多人都觉得不好,在我看来实际上是好事。我亲弟弟都娶了越南媳妇。实际上,从我的经历来看,真的好呢,以前,90 年代的时候,我刚当兵回来,那个时候村子里的男的,很多就娶不到媳妇了,整天没有什么事情就打牌、赌博、喝酒,又穷,就打架、偷东西,我在外面晾的衣服、鞋子都被偷了,村子里乱得很。主要是没有媳妇,没有娃娃,这些人就没有人管着,没有责任感。现在这些人娶了越南媳妇,成了家,心就安下来了,他们要么出去打工挣钱回来给媳妇、孩子,要么在家里干农活、打零工,都不赌了、也不酗酒闹事,村子里秩序好得很。我们都觉得越南媳妇也肯干,勤快,还是好事,不然,这些娶不到中国媳妇的,难办了……
不仅在中越边境的桥头乡是这样,笔者在 J 县勐龙镇的调查也佐证其对边境乡村秩序稳定的正面影响。在笔者与 J 县勐龙镇镇长的访谈中,他也直言不讳地指出: “还是利大于弊的,首先对我们这里山区里娶不到中国媳妇的男性来说,就能满足他们的婚配需求,就可以让他安安心心地生活,心定下来,就不会乱。”在勐龙镇某村一位妇女主任还直率地说: “(缅甸媳妇嫁过来) 当然是好事了,像我们村,多部分没有结婚的女的都出去了,现在就剩几个要么年纪太大了,要么是有些问题的,其他女的都 (嫁) 出去了,但是有大量男青年都没有找到媳妇的,如果没有缅甸媳妇嫁过来,我们这些女的晚上都不敢出门哦……”
家庭是一个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结构协调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 “家庭能够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并维持社会的稳定”。显然,跨国婚姻的存在满足了大量边境山区民众的婚配需求,使其组建了家庭,不仅安了人心,也激发了活力,对边境乡村秩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 促进毗邻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从目前边境经济发展现状来看,跨国婚姻家庭在促进毗邻国家之间农业生产的合作以及边境贸易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桥梁性作用。在中缅及中老边境地区,由于缅甸及老挝地广人稀,土地资源相对丰厚,种植技术滞后于我国,加之其将所种植的农产品转化为经济效益的能力也较为有限,而居住于我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很多都从中看到了发展机会,有部分边境民众就通过跨国婚姻的方式,便利地取得土地种植权益,有的甚至大量承包,种植橡胶及香蕉等经济价值较为明显的农作物,较好地促进了毗邻国家间农业生产合作。
笔者在 J 县勐龙镇进行实地调查的时候曾经就此访谈过贺管村委会的干部及村民,下面是笔者与一个村民的访谈记录:
问: 你们村的人经常过去缅甸那边嘛?
答: 多了,几天就要去,有时每天都过去。
问: 你们为什么天天过去?
答: 都承包了好多地,有的五十亩,有的几百亩,种些茶叶、香蕉、橡胶。
问: 他们本地的不种嘛?
答: 以前不种,这几年跟着学,有的也种了。
问: 一年你们能从境外种植得多少钱?
答: 说不清,有的多,一二十万,我们就两三万块钱。
不仅如此,随着边境贸易的不断发展,毗邻国家商品及服务的互通有无变得更加频繁,而跨国婚姻家庭对两国的人文地理都相对比较熟悉,加上自己在出生国家已经积累的社会资本对其从事边境贸易也能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所以一些跨国婚姻家庭往往成为边境贸易的活跃主体,不仅通过边境贸易增加了家庭财富,也无形之中带动了边境经贸的发展。
笔者也是在 J 县勐龙镇贺管村委会遇到了一对年轻的跨国婚姻的小夫妻,他们一直在中缅之间穿梭,生意做得很不错,家里的条件也还可以,冰箱、液晶电视等家电比较全,房子盖的是两层楼,周边村民也觉得他们 “苦着钱”了。而且,在访谈中,笔者发现,这位缅甸媳妇能说会道,普通话说得很标准。下面是笔者对她进行访谈的记录:
问: 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答: 做生意的时候认识的,在小勐拉那边。
问: 你喜欢中国人吗? 在乎是不同国家的吗?
答: 都一样嘛,主要是看自己喜不喜欢,和不和得来。
问: 你们主要是在小勐拉那边做什么生意?
答: 主要是开店,现在买衣服、鞋子这些。
问: 生意好不好?
答: 马马虎虎,还可以。
3. 促进毗邻国家之间的文化互动
跨国婚姻家庭尤其是通过跨国婚姻迁入我国的女性不仅承担了家庭功能,也在逐步融入其家庭所属的村社群体,不仅在融入的过程中习得了地方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也感受到这种文化的吸引力,在两国教育水平、经济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无形比较,从而将其所感所想转化为一种模仿性的自觉行为,也会将这种文化的影响力带到其所属国家的家庭及其村社,从而增加国家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经济社会发展在毗邻国家之间的比较,不仅影响到社会生活领域,也直接影响到文化领域。跨国婚姻移民正是感受到能够从中华文化学习中获得各种便利,也在自己的家乡鼓励更多人学习中国普通话,接受中国文化,特别是这几年来,随着边境国门学校建设步伐的加快推进,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此外,这些跨国婚姻家庭也因为其与外籍女性的境外家庭建立了亲缘关系,家庭之间交往频繁,这使得其国家及其边境形势的信息也能通过这种非正式渠道迅速流入我国。在 J 县勐龙镇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就明显地感受到了跨国婚姻的这一价值。下面是笔者与他访谈的记录:
问: 这些跨国婚姻移民除了对我国边境具备一定的经济功能、社会稳定功能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正向功能?
答: 还有就是文化方面的。一个是她们嫁过来后感受到我们文化的吸引力,主动学习我们的文化,到她的家乡去传播,增加文化的影响力,还有一个就是她们也会把她们那边的信息及时传递过来,特别是我们邻近缅甸第四特区,发生战争或者有什么新的动向,她们比我们信息灵通,有很多情况,我们都是通过她们了解到的。
不仅如此,很多村社干部都能从这种信息互动中感受到好处。特别是随着我国边民深入毗邻国家内地从事种植业的更是感受到这一问题的重要。一位村社干部就告诉笔者说: “她们会告诉我们当地政府的政策,有时会通报消息,对我们在境外种植、投资都很有帮助。”
结语
跨国婚姻移民已经成为边境社会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随着民族国家治理绩效及市场因素影响的持续深入,跨国婚姻移民的人口规模还会进一步扩大,其覆盖的地域范围还会向内地延伸,跨越民族界限的族际通婚会更加普遍,由此产生的对边境治理的影响也会进一步深入。因此,我们必须回应这种社会现实发展变化的需要,构建起一套边境跨国婚姻移民治理体系。
首先,要转变边境跨国婚姻移民治理的观念。摒弃传统边境治理的排斥性意识,理性看待边境跨国婚姻移民的合理性、必然性,更多地看到跨国婚姻移民对边境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包容并接纳这种日渐普遍的移民现象; 其次,要构建一套更具包容性的治理制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办理结婚证方可为其子女解决户籍问题的替换制度,为跨国婚姻家庭生育的子女解决户籍问题,保障其子女的公民权; 另一方面,要分阶段分类别为跨国婚姻移民解决基本权益保障问题,可根据其在中国居住的年限及综合表现逐步给予其分享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特定区域范围自由迁徙流动、参与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等权利,促进其社会融入,增进其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最后,注重汲取基层社会治理资源。要把政府、村社、民间组织等治理资源整合起来,尤其是要调动村社组织的积极性,通过政府、村社、民间组织的联动合作,共同促进边境跨国婚姻移民问题的有效解决。
【作者简介】陆海发,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法学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自发移民问题研究”( 13CMZ065) 阶段成果。
Abstract: This case study in two border counties of Yunnan province reveals that the transnational marriage-based immigrants have some new characteristics,including the fast growing population in a wider area,a growing number of interethnic marriages,etc.,whose inner dynamics includes such factors as the different systems and policies of the nation-states involved and the influence of the market economy.The growing popularity of the transnational marriage-based immigrants has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impacts on the borderland administration.The construction of an efficie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for the transnational marriage-based immigrants relies on a rational and objective understanding of this phenomenon.
Key words:transnational marriage; transnational marriage-based immigrants; borderland administration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原因,注释从略。
编 辑:王东昕 李春亭 吴鹏 贾淑凤
编辑助理:沙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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