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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沂教发〔2020〕8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各幼儿园:

为规范全县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行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文明、愉快的假期,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0〕4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放假时间

1、小学:7月11日开始,9月1日开学。 

2、初中:7月15日开始,9月1日开学。

3、中职学校:7月24日开始,9月1日开学。

4、普通高中:8月1日开始,9月1日开学。

5、公办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民办幼儿园参照中职学校执行。

二、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要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安全专题教育。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视频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火、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暴力、防触电、防雷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防范非法传销及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等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种事故的发生。要集中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教育,使学生增强自觉防范和抵制歪理邪说的意识,提高反邪教斗争的能力。

各学校特别要按照《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集中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把每项工作严格做好,不出纰漏。尤其要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监护的情况下结伴出行涉水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假期,各学校要采取教干教师分片督查、学生相互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做好防溺水管控,凡是违反“六不”要求的学生,查出后,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理,严重的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要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后)再次印发给每一名学生的家长,不厌其烦地进行专题教育。要加强对广大教师的防溺水教育,确保教师安全。

三、统筹做好假期前教学安排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及放假时间规定,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和进度,不得盲目增加教学难度、一味追赶课时进度、不切实际增加教学容量,防止给学生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要妥善做好综合复习、期末质量评估、综合素质评价、学年工作总结等期末各项工作,适当降低期末考试试题难度,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杜绝偏题、难题、怪题。受疫情影响,小学一二年级本学期不进行集中期末测试,其他年级学生期末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要根据安排,切实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保障与服务工作。

四、持续做好假期疫情防控指导

要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466号)、《沂南县全面做好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要在放假前利用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加强近期到过或与中、高风险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师生、家长的排查和检测,教育师生和家长从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虑,假期尽量不到本市以外特别是中、高风险的疫情重点地区旅游、探亲、出差,要制定《承诺书》,让家长和师生承诺暑假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就餐、观影、购物等活动,离开临沂到外地时要及时向学校报告目的地和往返时间,保证行踪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五、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要积极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开展“暑假读一本好书”、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要加强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在确保安全、避免聚集的情况下,倡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艺术以及适应的户外活动,提高学生道德品格、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释放心理压力,增加积极体验。要引导家长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与学生家长交流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暑假是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的高发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好放假时间,严禁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增减假期时限。暑假期间,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任何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举办培训班,针对信访投诉热点问题,特别要抓好音、美、体教师的管控,堵塞漏洞,防止音、美、体教师有偿家教和举办培训班。放假前,各学校都要与每一名教师签定《沂南县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学校存档保管,县教体局将组织人员抽查保证书签定情况。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教体局将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个人纳入黑名单,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制。县教体局还将联合县纪委、监察委一起查处违规补课、违规办班、违规辅导、有偿家教等行为,查实后严肃处理。

七、全力抓好控辍保学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是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工作。各有关学校要利用假期对辖区内辍学失学孩子逐一做好家访和劝返工作。要完善辍学失学孩子管理台账,分类施策,精准控辍,符合入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9月份应入尽入。重病、重残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在假期中要安排专人再次走访,留存其最新身体、生活状况的图片,形成佐证材料,上报县教体局普教科。同时,各中小学要对接县特教学校做好针对残疾孩子的送教上门工作,完成控辍保学“清零”任务。

八、切实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暑假是广大教干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良好时机。假期中,各学校要结合当前教育教学实际,认真组织广大教干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充电”,促进广大教干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为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九、严格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严禁任何学校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和规定的流程办理学生转学:①暑假开学前两周,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②拟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家长申请并让其提供入学材料(按照转入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所规定提供的材料要求执行)—③拟转入学校初步审核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并提出意见—④拟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普教科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含:拟转入年级的班额情况、空余学位情况、学生名单和家长提供的原始证件材料)—⑤县教体局普教科审核—⑥提交县教体局领导办公会研究确定—⑦县教体局普教科回复学校转入报告(确定符合要求转入的学生名单)—⑧学校通知确定转入的学生家长办理转学手续—⑨家长办理转学手续后学生转入。凡是未履行程序、未办理完转学手续的(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上未完成相关业务),转入学校一律不准接收。违规接收的,接收学校一律将学生退回原就读学校。严禁“先入学就读,再办转学手续”,严禁“不办理手续就转学”, 严禁以种种理由安排学生“借读”。如有违反,县教体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严肃处理。

十、扎实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暑假是学校建设的重要时期,各学校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挖掘资源,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化解大班额等年度重点任务和校舍维护、设施设备补充。各小学、普通高中,特别是初中,要依据生源情况,测算好暑假后的在校生情况,切实抓好以教室、宿舍、食堂、教师为重点的办学基本条件配备工作,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十一、执行重要活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到突发重大安全事件等重要事项要第一时间上报乡镇政府、县教体局(县直学校报县教体局)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原则上任何学校不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师生聚集活动,确需组织的,必须报乡镇政府、县教体局(县直学校报县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要认真落实各项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到学生家长。对批准组织的各种活动都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和安全保障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活动内容充实,组织严密,万无一失。

十二、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组织专人护校,每天都要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在校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暑假期间,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准私自外出,确需要外出的必须报县教体局同意。各学校假期值班表要于7月8日前报县教体局办公室(同时把《沂南县中小学校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报人事科)。

以上通知内容要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附件:1.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3.沂南县中小学校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4.沂南县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是溺水高发期,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监护责任,经常进行预防溺水提醒,教育孩子重点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孩子安危关系家庭幸福、祖国未来,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附件: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docx            沂南县中小学校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docx            沂南县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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